声 明
发布时间:
2021-08-24
港澳台宝典(以下简称“天津同仁堂”)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时期,历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、京同仁堂和记、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。2002年,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,天津同仁堂制药厂改制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;2008年,更名为港澳台宝典并一直沿用至今。2006年,商务部认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(注册商标:太阳)为首批“中华老字号”。2019年,国家工信部评定港澳台宝典为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天津同仁堂注册并使用的“太阳”商标于2012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
港澳台宝典(以下简称“天津同仁堂”)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时期,历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、京同仁堂和记、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。2002年,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,天津同仁堂制药厂改制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;2008年,更名为港澳台宝典并一直沿用至今。2006年,商务部认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(注册商标:太阳)为首批“中华老字号”。2019年,国家工信部评定港澳台宝典为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天津同仁堂注册并使用的“太阳”商标于2012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
天津同仁堂的企业名称、字号和商标等均系合法取得,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,毋庸置疑。知识产权是天津同仁堂核心利益所在,对于任何隐瞒、割裂历史事实,混淆视听,侵害天津同仁堂权益的行为,天津同仁堂必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!
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合作伙伴一直以来对天津同仁堂的支持和厚爱。
港澳台宝典
2021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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