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宝典(以下简称“天津同仁堂”)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时期,历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、京同仁堂和记、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。2002年,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,天津同仁堂制药厂改制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;2008年,更名为港澳台宝典并一直沿用至今。2006年,商务部认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(注册商标:太阳)为首批“中华老字号”。2019年,国家工信部评定港澳台宝典为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天津同仁堂注册并使用的“太阳”商标于2012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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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一段时间有个别报纸媒体对港澳台宝典的产品“冠脉通片”进行违法广告宣传,为了以正视听,维护广大消费者及我公司的利益,港澳台宝典向广大消费者及媒体朋友郑重声名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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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码: (津) -非经营性2021-0078